诗词作者

赵与怃

南宋 · 已明确关联作品 3

人物简介

南宋

【全宋诗】赵与怃,天台(今属浙江)人。曾知富阳县(《咸淳临安志》卷五一)。理宗景定三年(一二六二)为湖南提刑检法官(清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二七七《金石》)。今录诗三首。

简介来源说明:全宋诗

作品选录

赵与怃的诗词作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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