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作者

张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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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简介

【御选明诗姓名爵里】字宪周,汝州人。万历丁丑进士,除知冠县擢兵科给事中历湖广按察副使 【维基】张维新(1550年—?),字宪周,河南汝州人。万历元年(1573年)癸酉科河南乡试第二十八名举人,万历二年(1574年)联捷甲戌科会试第二百七十名,未廷试,万历五年(1577年)登丁丑科三甲第二百零九名进士。授冠县知县,十一年擢兵科给事中,十四年升礼科右给事,擢湖广右参议,丁母忧归。十七年起补山东右参议,十九年升为清军副使,带管驿传,同年六月再丁父忧归。二十二年复除山东副使,天津兵备。二十三年调陕西潼关兵备,二十五年升本省参政,分守陇右。三十一年升山西按察使,以陕西巡抚顾其志奏留,改补本省按察使,历陕西左右布政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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