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作者

刘惠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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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简介

【全粤诗·卷四○二】刘惠乔,字应迁。潮阳人。明穆宗隆庆五年(一五七一)进士。官四川右参政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六九。 【维基】刘惠乔(1541年—?),字应迁,号鸣阳,广东潮州府潮阳县民籍福建镇海卫人。广东乡试第十二名举人。隆庆五年(1571年)中式辛未科三甲第一百七十七名进士。任参政。六年任浙江鄞县知县,累官至饶州府知府,万历十七年(1589年)正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,二十年七月升右参政、分巡建昌道。

简介来源说明:全粤诗·卷四○二|维基

作品选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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