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作者

李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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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简介

【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】【介绍】: 宋同州冯翊人,字纯之。登进士第。调长安尉,任洪洞、云安令,施州通判,皆有惠政。司马光欲荐为御史,以不愿作“呈身御史”而拒不往见。哲宗立,召为职方郎中。朝廷与西夏议和,欲弃兰州,周论非秦、蜀之利,遂不弃。官至集贤殿修撰。卒年八十。 【全宋诗】李周,字纯之,冯翊(今陕西大荔)人。登进士第,调长安尉,转洪洞令。改知云安县,通判施州。神宗时,除提点京西刑狱,判西京国子监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为直龙图阁、陕西路转运使。五年,权工部侍郎。六年,为集贤院学士、知邠州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一○、四五三、四六五)。徙知凤翔府、河中府。八年,知陕州(同上书卷四八四)。晚年提举崇福宫,卒,年八十。《宋史》卷三四四有传。今录诗三首。 【全宋文·卷一三○七】李周字纯之,冯翊(今陕西大荔)人,登进士第,调长安尉。历洪洞令、知云安县、通判施州,提点京西刑狱。哲宗立,召为职方郎中,朝议和西夏,欲弃兰州,周以为非秦蜀利,遂不果弃。迁太常少卿、秘书少监,以直龙图阁为陕西转运使,复入为太常少卿,进权工部侍郎,旋以集贤院学士知邠州,徙凤翔府、河中府、陕州,改集贤殿修撰。卒,年八十。绍圣中列入元祐党人。《宋史》卷三四四有传。

简介来源说明: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|全宋诗|全宋文·卷一三○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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