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作者

汪伯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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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简介

【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】【生卒】:1069—1141 【介绍】: 宋徽州祁门人,字廷俊,号新安居士。徽宗崇宁二年进士。为虞都郎官。钦宗靖康初,献边防十策,擢直龙图阁知相州。高宗即位,知枢密院事,拜相。专权自恣,力主南迁,不为战守计。扬州失守后被劾,落职居永州。绍兴初,起知池州、广州。后献所著《中兴日历》,拜检校少傅,保信军节度使。卒谥忠定。另有《春秋大义》、《集三传本末》。 【全宋诗】汪伯彦(一○六九~一一四一),字廷俊,号新安居士,祁门(今属安徽)人。徽宗崇宁二年(一一○三)进士(《新安志》卷八)。靖康改元,知相州。高宗即位,擢知枢密院事。建炎二年(一一二八)迁右仆射兼中书侍郎。三年,出知洪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八之三六),改提举崇福宫,落职居永州。绍兴初起知池州、江东安抚大使,移知广州。九年(一一三九),知宣州。十一年,卒,年七十三(《新安志》卷七)。《宋史》卷四七三有传。今录诗四首。 【全宋文·卷二九六九】汪伯彦(一○六九——一一四一),字廷俊,号新安居士,徽州祁门(今安徽祁门)人。登崇宁二年进士第。靖康元年,献河北边防十策,以直龙图阁知相州。受知康王,引为大元帅府副将,奏为集英殿修撰。高宗即位,擢知枢密院事,未几拜右仆射。在相位专权自恣,力主南迁,不为战守之计。御史谏官劾奏之,罢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洪州,寻落职居永州。绍兴初,复职知池州,为江东安抚大使。言者论列不已,乃夺前职。后拜检校少傅、保信军节度使,知宣州军州事,封新安郡开国公。绍兴十一年卒,年七十三,赠少师,谥忠定。著有《春秋大义》十卷、《建炎中兴日历》五卷、《汪伯彦后集》二十五卷等。见《宋史》卷四七三《奸臣传三》、卷二○八《艺文志七》,《新安志》卷七等。

简介来源说明: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|全宋诗|全宋文·卷二九六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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