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作者

孙子秀

南宋 · 已明确关联作品 3

人物简介

南宋

【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】【生卒】:1212—1266 【介绍】: 宋越州馀姚人,字元实。理宗绍定五年进士。为吴江主簿,日诣学宫与诸生讲论义理。知金坛县,严保伍,厘经界,结义役,赈流民,兴学校。累迁浙西提刑兼知常州,平反冤狱,击贪举廉。移江东提刑。度宗时,兼知临安府,以言罢。起知婺州卒。 【全宋诗】孙子秀(一二一二~一二六六),字元实,馀姚(今属浙江)人。理宗绍定五年(一二三二)进士,调吴县主簿。历滁州教授,知金坛县,通判庆元府,知衢州、常州、婺州。景定二年(一二六一),由浙西提刑迁安抚使(《宝庆会稽续志》卷二)。度宗咸淳元年(一二六五),以太常少卿兼知临安府,寻罢。二年卒,年五十五。事见《咸淳临安志》卷四九、《黄氏日抄》卷九六、《安抚显谟少卿孙公行状》。今录诗二首。 【全宋文·卷八○二七】孙子秀(一二一二——一二六六),字元实,馀姚(今浙江馀姚)人。绍定五年进士,调吴县主簿,辟淮东总领所中酒库,知金坛县。通判庆元府,主管浙东盐事。为左司兼右司,再兼金部,差知吉州。开庆初,为浙西提举常平,擢浙东提刑兼知婺州,移浙西、江东提刑。度宗即位,进太常少卿兼右司,兼知临安府,罢。起知婺州。咸淳二年卒,年五十五。见黄震《孙公行状》(《黄氏日钞》卷九六),《宋史》卷四二四本传。

简介来源说明: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|全宋诗|全宋文·卷八○二七

作品选录

孙子秀的诗词作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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